关闭
近日,在全省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上,十堰市就社会组织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交流发言。十堰市去年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中查处了哪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哪些情形属于非法社会组织?如何查询合法社会组织等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十堰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
曝光17家非法社会组织
“去年,十堰市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该负责人介绍说,5月21日上午,牵头组织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通告》,向17个部门印发《关于协助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函》,向十堰市文联、团市委和各县(市、区)等部门移交线索10余条。联系“百度百科”关停和新建涉嫌非法社会组织词条17个,关停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网站6个,专项行动累计投诉举报线索42件;取缔1家;劝散15家;自行解散3家;引导登记6家;曝光非法社会组织17家。
记者了解到,去年十堰市扎实开展年检工作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向未按期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印发《提醒函》。部分年检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下达整改通知书,197个社会组织参加了2020年度检查。结合年检结论重拳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通过对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全市共确定整治社会组织名单231家(含县市区),逐个明确整治措施、步骤和时限。对市本级12家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撤销登记。
三种情形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那么哪种情形属于非法社会组织?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据其介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形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二是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三是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针对市民关心的为何十堰市小草义工协会、十堰市旗袍协会列入了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十堰市小草义工协会、十堰市旗袍协会等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在十堰市范围内从事社会活动,此类组织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鉴于十堰市已成立有十堰市志愿者协会,不宜再成立“十堰市小草义工协会”。
另针对市民关心的,为什么宗亲联谊会、某协会十堰分会、支会等也列入了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该负责人介绍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得成立姓氏宗亲会、老乡会、战友会之类的社会组织。因此,这类社会团体是严禁成立的,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相关社会活动就涉嫌非法。
此外,一些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有网站、对外的宣传资料、举办活动的通知,以及网络媒体报道等也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
“十堰市民政局目前正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该负责人说,“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针对已经公布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民政部门已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分别以劝散、自行解散、引导登记或取缔等方式予以处理。